圖書館使用規章

所有圖書館讀者應熟悉以下規章。讀者不得以「不瞭解規章」作為違反圖書館使用規章的理由。

圖書館使用規章

所有圖書館讀者應熟悉以下規章。讀者不得以「不瞭解規章」作為違反圖書館使用規章的理由。

  1. 開放時間
    1.1 圖書館的開放時間會根據使用需求和圖書館職員的安排進行調整。有關開放時間的詳情會在圖書館網頁上公布,並張貼於圖書館入口。
    1.2 借閱服務將於閉館前 30分鐘 終止。
    1.3 圖書館將於閉館前 15分鐘 暫停入館安排。
  2. 入館規則
    2.1 進入圖書館時,須出示有效的學院職員/學生證。
    2.2 訪客須經圖書館館長或當值職員批准方可入館。
  3. 圖書館使用守則
    3.1 圖書館是專門用於學習和研究的空間,所有讀者均須保持安靜及舒適的學習環境。
    3.2 圖書館內禁止使用手機通話。如有緊急需要,請前往五樓升降機大堂外的樓梯平台接聽電話。進入圖書館前,請將手機及其他會發出聲音的設備設定為靜音模式。
    3.3 為了確保圖書館的正常使用與管理,圖書館館長( 或當值職員 ) 認為可能影響圖書館正常使用及管理之物品不得帶入館內,例子包括但不限於:濕雨傘、濕雨衣、食物及飲料等。
    3.4 圖書館內禁止飲食及任何形式的遊戲活動。
    3.5 讀者應妥善保管個人物品,圖書館對個人物品遺失概不負責。
    3.6 禁止使用個人物品佔用座位。任何擺放在圖書館書座位超過 15分鐘 而無人看管的個人物品或書籍,可能會被圖書館職員移除而不作另行通知。
    3.7 如圖書館職員在履行職務時提出要求,讀者須出示有效的學院職員/學生證以供檢查。
    3.8 讀者在影印、列印及掃瞄文件時須遵守《版權條例》。讀者亦須遵守電子資源使用條款。任何因侵犯版權而引致的法律後果,均由讀者自行承擔。
    3.9 擅自移除或損壞圖書館館藏資料屬嚴重違規行為。違規者須支付物品之全額賠償及行政費,並暫停其圖書館使用權。如學生違規情況嚴重,圖書館保留將個案轉交學生紀律委員會作進一步處理的權利。
    3.10 未經事先許可,不得在圖書館內拍照、錄影或錄音。
    3.11 讀者應妥善使用館藏資料、設備與設施。如發現損壞或故障,應向圖書館職員報告。
    3.12 觸發圖書館警報的讀者須接受當值職員詢問,並應依圖書館職員或保安人員的要求出示個人物品及所有館藏資料以供檢查。
    3.13 除非圖書館職員另有指示,讀者須經由指定的出入口進出圖書館。
    3.14 讀者應遵從圖書館內張貼之規則指示,並配合職員的現場指導。
    3.15 圖書館館長有權暫停任何違反上述規定或有不當行為之讀者的圖書館使用權。
  4. 借閱規則
    4.1 所有館藏資料在帶離圖書館前,必須先在圖書館流通櫃檯辦理借閱手續。
    4.2 借閱館藏資料時,須出示有效的學院職員/學生證以核實身份。
    4.3 圖書館使用權為個人專屬,僅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或代他人使用。讀者須對以其學院職員證/學生證辦理借閱手續之館藏資料負責。
    4.4 如遺失學院職員/學生證,應立即通知學院相關部門及圖書館。
    4.5 借閱權限
          全日制本科生/兼讀制本科生:
館藏類型 借閱數量 借閱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 預約限額
流通館藏 50 件 30 天 150 天 10 件
多媒體資料 10 件 7 天 14 天
電子設備 5 件 當天閉館前歸還 當天閉館前歸還
指定參考館藏 (3天) 10 件 3 天 3 days
指定參考館藏 (7天) 10 件 7 天 7 天
總計 50 件
館藏類型, 借閱數量, 借閱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 預約限額
流通館藏
多媒體資料
電子設備
指定參考館藏 (3天)
指定參考館藏 (7天)
總計

全日制研究生/兼讀制研究生:

館藏類型 借閱數量 借閱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 預約限額
流通館藏 70 件 60 天 300 天 10 件
多媒體資料 10 件 7 天 14 天
電子設備 5 件 當天閉館前歸還 當天閉館前歸還
指定參考館藏 (3天) 10 件 3 天 3 天
指定參考館藏 (7天) 10 件 7 天 7 天
總計 70 件
館藏類型, 借閱數量, 借閱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 預約限額
流通館藏
多媒體資料
電子設備
指定參考館藏 (3天)
指定參考館藏 (7天)
總計

全職非教學普通職級人員/兼職教學人員/兼職研究人員:

館藏類型 借閱數量 借閱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 預約限額
流通館藏 50 件 30 天 150 天 10 items
多媒體資料 10 件 7 天 14 天
電子設備 5 件 當天閉館前歸還 當天閉館前歸還
指定參考館藏 (3天) 10 件 3 天 3 天
指定參考館藏 (7天) 10 件 7 天 7 天
總計 50 件
館藏類型, 借閱數量, 借閱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 , 預約限額
流通館藏
多媒體資料
電子設備
指定參考館藏 (3天)
指定參考館藏 (7天)
總計

全職教學人員/全職研究人員/全職非教學高級員工:


 

館藏類型 借閱數量 借閱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 預約限額
流通館藏 80 件 90 天 360 天 10 件
多媒體資料 10 件 7 天 14 天
電子設備 5 件 當天閉館前歸還 當天閉館前歸還
指定參考館藏 (3天) 10 件 3 天 3 天
指定參考館藏 (7天) 10 件 7 天 7 天
總計 80 件
館藏類型, 借閱數量, 借閱期限, 最長借閱期限, 預約限額
流通館藏
多媒體資料
電子設備
指定參考館藏 (3天)
指定參考館藏 (7天)
總計

歸還與續借 讀者須於到期日或之前將借閱的館藏歸還至圖書館,或透過圖書館的圖書還書箱(如適用)完成歸還。讀者可透過圖書館系統進行線上續借;如該館藏已被其他讀者預約,或已達最長借閱期限,則無法續借。
4.7 預約 讀者可透過圖書館目錄預約流通館藏,當預約的館藏資料可供取閱時,系統將發送電郵通知讀者前往已選擇的地點領取。若讀者未能於通知中指定的最後取件日期前領取,該項預約將被取消以供其他使用者借閱。
4.8 催還如所借書籍被其他讀者預約,該書籍可能會被圖書館「催還」。讀者須於催還通知日起十四天內,或原到期日前(以較早者為準)歸還被催還的書籍。
4.9 逾期罰款 若逾期歸還館藏,將產生罰款。具體罰款標準如下:

館藏類型 逾期罰款*
流通館藏 多媒體館藏 每天港幣 2 元
被催還的館藏 每天港幣 4 元
指定參考館藏 每天港幣 20 元
電子設備 每天港幣 20 元
館藏類型, 逾期罰款*
流通館藏
多媒體館藏
被催還的館藏
指定參考館藏
電子設備

* 假期除外

4.10 逾期通知 逾期通知將以電郵形式發送至借閱人之學院電郵帳戶,僅作提示之用。讀者不能以未閱讀或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免除對逾期物品及相關罰款的責任。
4.11 非流通館藏 在特殊情況下,教職員可向圖書館館長或其授權圖書館職員申請特別許可,借閱不能外借之館藏資料。
4.12 暫停借閱權限 讀者須儘快歸還所有逾期未歸還的館藏及繳付罰款。如未及時處理,圖書館使用權可能會被暫停。讀者的借閱權限在下列的情況下將會被暫停:
帳戶中有 六件或以上逾期館藏;
任何館藏逾期達 60天 或以上;
累積罰款超過 港幣100元。
4.13 遺失與損壞館藏 任何借閱館藏如有損壞或遺失,須立即向圖書館職員報告。圖書館將會收取館藏損壞或遺失的相關費用,包括支付購買該遺失或損壞物品的費用、港幣60 元的行政費及累積的逾期罰款。所有遺失或損壞的館藏仍屬於圖書館之財產,已支付的款項不予退還。
4.14 假定遺失 如借閱物品於到期日後 90天 仍未歸還,將視為遺失。讀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並會被暫停其借閱權限。所有被視為遺失的館藏仍屬於圖書館之財產,已支付的款項不予退還。
4.15 借閱記錄異常處理 讀者如發現其圖書館帳戶之借閱記錄與實際情況不符,如發現已歸還或未有借閱之館藏,可提出「已歸還」申請。若該館藏逾期已超過 30天 將不予受理。
圖書館職員將於申請受理後 30天 搜尋該館藏,期間讀者仍可能收到逾期通知。若由圖書館尋獲該館藏,逾期罰款將予以取消;若由讀者尋回並歸還,則所有逾期罰款由讀者承擔。
4.16 館藏境外限制 圖書館館藏不得帶離香港。因借閱的資料可能被其他讀者預約而無法續借,讀者應於出境前歸還所有已借閱資料。
4.17 離校程序 讀者須於畢業、退學或離職時歸還所有已借閱的館藏並繳清所有罰款。學生如未繳清罰款並歸還所有已借閱的館藏,將無法辦理退學或畢業手續。

5. 規章變更
5.1 圖書館規章可因需要而修訂或更改。

* 此中文譯本僅供參考之用,文義如有歧異概以英文版本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