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程序 - 非聯招學士及副學位課程的申請人

院校直接申請 - 自資學士學位及副學位課程

所有申請人須透過香港東華大學網上申請平台提交入學申請。

自2023/24學年起,參與「大學聯合招生辦法」(聯招) 的院校在聯招收生的同時(即毋須等待聯招收生結果),亦可直接錄取非應屆聯招(非聯招)的本地學生,但人數不得超過各受指定指定專業/界別課程資助計劃(SSSDP)課程資助學額的20%。應用學位課程的限額則為30%。

*備註:只持有應屆及/或過往香港中學文憑試成績資歴的本地申請人必須透過聯招報讀香港東華大學資助計劃下的第一年學士學位課程。 
 

註: 提供虛假或具誤導性的陳述或資料將導致申請資格被取消

申請程序

  1.  申請人須於香港東華大學網上報名系統建立賬戶 (www.twc.edu.hk/admission),填妥申請表格並遞交申請。
  2. 根據指示上載身份證明文件及相關公開試/ 學歷文件到報名系統。
  3. 申請人如未能提供相關及足夠的證明文件,其申請可能不會被處理,並可能因而導致延誤。
  4. 大學保留決定是否接受申請人所提交文件的權利。提供任何虛假或誤導性文件和/或資訊將導致申請資格和入學資格被取消。
  5. 申請人可遞交最多3個課程選擇 。如有需要增加課程選擇,請電郵至applytwc@twc.edu.hk 與教務處職員聯絡。

評核安排

  1. 課程入學採取擇優原則,並會綜合考慮申請人的整體資歷。因此滿足大學入學要求並不能保證獲錄取。
  2. 並非所有申請人均須參加面試。學院或會依據申請人遞交的以下文件公佈取錄結果:
    1. 學術成績(如中學成績報告,公開試成績,大學成績表等等)
    2. 個人陳述
  3. 獲邀參加面試的申請人將透過電郵收到面試安排。

取錄通知

  • 一般情況下,申請人將於成功提交完整申請後約4星期收到申請結果。如果您在九月中旬之前沒有收到錄取決定,您的申請將被視為不成功。
  • 申請人或會被超過一個課程取錄,惟最終只可接受一個課程的取錄。
  • 若在接受取錄後獲其他課程取錄,申請人可修訂已接受的課程取錄,惟有關修訂一經確認後不能取消。
  • 若您被通知列入候補名單,我們會因應課程的餘額數量而通知候補的申請人取錄與否。如果您在9月中旬之前未收到錄取結果,則可視為申請失敗。
  • 若您確認沒有被所報讀課程取錄,則不會再在同一學年被該課程考慮。申請人可嘗試報讀其他課程。

接納取錄資格

  1. 接獲取錄通知後,申請人須按照取錄信中列明的步驟,於網上報名系統中確認接納取錄資格,並於指定日期前繳交留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