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精心挑選館藏,以支援學院各課程的學習與教學。借閱服務可於流通櫃檯辦理,並將於閉館前 30 分鐘終止。
東華學院的讀者可憑有效職員/學生證借閱圖書館館藏,所有館藏須於流通櫃檯辦理借閱手續。若讀者未經授權擅自取走館藏將面臨紀律處分。
如圖書館系統標示館藏的所在地點為校外貯存設施,讀者可網上預約借閱。請預留十四個工作天處理相關預約。
讀者可透過東華學院檢索搜尋預約已借出的流通館藏。當預約的資料可供領取時,系統將發送電郵通知。若讀者未能於電郵通知中指定日期前領取,該預約將被取消。
如所借書籍被其他讀者預約,該書籍可能會被圖書館「催還」。該被催還書籍的歸還到期日或將會縮短至催還通知發送日起計14天。被催還之館藏不可續借。圖書館將以電郵通知讀者有關館藏資料被催還,請根據電郵中指定之到期日或之前將館藏歸還至圖書館流通櫃檯。
讀者應於到期日前,將所借館藏歸還至圖書館,或投入至圖書館還書箱。以下館藏不得放入還書箱,須圖書館流通櫃檯歸還:
讀者在使用還書箱時,須妥善處理館藏物品。圖書館恕不負責還書箱內物品損壞或遺失所造成的損失。
逾期歸還將會產生罰款。
| 館藏類型 | 逾期罰款* |
|---|---|
| 流通/多媒體館藏 | 每天港幣 2元 |
| 被催還的館藏 | 每天港幣 4元 |
| 指定參考館藏 | 每天港幣 20元 |
| 電子設備 | 每天港幣 20元 |
* 假期除外
如所借物品遺失或損壞,請儘快向圖書館報告。圖書館將就遺失或損壞之館藏資料收取賠償費用。
賠償金額包括支付購買該遺失或損壞物品的費用、港幣60 元的行政費及累積的逾期罰款。所有遺失或損壞的館藏仍屬於圖書館之財產,已支付的款項不予退還。
如借閱物品逾期90天仍未歸還,將被視為遺失。讀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並會被暫停借閱權限。
相關費用包括支付購買該遺失館藏的更換費用、港幣60元的行政費及最高逾期罰款。所有假定遺失的物品仍於屬圖書館之財產,已支付的款項不予退還。
所有圖書館通知(包括逾期提示及預約通知)均會以電郵形式發送至讀者之學院電郵帳戶以作提示。讀者不能以未閱讀或未收到電子郵件通知免除對逾期物品及相關罰款的責任。
若讀者出現以下情況,借閱權限可能被暫停: